这是来自拉萨的藏人对解决西藏问题的十条建议。
愿有越来越多的博扎瓦为之分忧!
博扎瓦(拉萨):境内藏人解决西藏问题的建议
(博讯2007年4月14日 )
1、 维护和建立民族地区独特的传统经济氛围和环境,为民族经济制定具有实质意义的保护政策
目前中央对西藏的经济政策给之带来的收益的确很明显,首先其中最大的受益方并不是西藏人(我要强调的是:这里指的西藏人并不单指西藏境内的藏族人,还包括自百年前就生活或迁居到西藏的少数汉、回等民族),根据西藏各地目前的现状来看,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即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来自西藏以外汉地各省市的外来人员。从这点上看,不免让人对中央给予西藏各种投入的动机和宣传内容产生质疑。
1959年以前的西藏经济与现在相比的确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在实际运行千年且十分落后的西藏农牧业经济最起码还是拥有其自主性和特殊的人文特点。本人无意为中世纪水平的旧西藏经济翻案叫屈,中央全面控制西藏经济的开始直至近几十年的开放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并没有在事实上证明西藏经济较中国其他省区经济而言有着摆脱倒数第一局面的可能性。也没有能力否定在外在环境的良性作用辅助下,西藏经济可以由西藏人独当一面地唱主角的可能性。
即便西藏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有着随时爆发潜在发展后势的潜能,并且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只要西藏本地人没有摆脱被动的经济地位或着将全面失去经济主导地位,最后给西藏人带来的只能是美国印地安人式的悲惨结局。
为了不重蹈“美帝国主义”覆辙,建议对西藏经济政策实施“民族化、现代化、本土化”的改革。其中“民族化”指宏观经济政策保护西藏经济的主导地位改由西藏人担当,对由西藏人经营的经济实体给予倾斜性扶持政策,受西藏人意识形态和民族习俗原因而无法完成的经济领域考虑由其他省市外来经济实体加以补充,但受西藏地方主管部门的宏观控制。
“现代化”的西藏经济并不与“民族化”冲突,西藏目前的经济领域中涌现出的部分西藏人自己开办的现代化民营企业的突出贡献证明了这一点。虽然它们没有起到经济主导地位的作用,但少数西藏民营企业给社会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有目共睹的,也经常被中国相关媒体报道并为之津津乐道的。在未来的西藏,由西藏人自己经营的经济实体,相信凭借经济实体本身所具备的条件,并且在合理利用本土资源和外来技术的影响下,相信将在中国经济的整体提高的带动作用下,完全可以取得具备现代企业所应具有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及“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的新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西藏民族才能首先屹立于西藏经济社会的主导地位,而只有这种自身所具备的经济后盾才能在保持本地区民族文化主导地位的领域屹于不败之地。
而上述“本土化”则是对“民族化”和“现代化”加以补充并且能够体现出西藏人在西藏经济地位上的绝对主导地位的一种趋势。而且西藏人只有确立了这样一个经济地位,才能不排除在西藏主流发展社会之外。
2、 外来经济因素应尊重民族地区的宗教及文化信仰
在目前西藏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外来经济人员的数量是占绝对优势的,多数高附加值经济领域仍然由外来人员控制着的。他们在西藏淘金的同时,对西藏各种服务行业而言,也带来了类似越南战争期间的西贡的服务业般的繁荣景象,拉萨目前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景象不亚于内地任何一个中小城市,这种充满着腐朽、堕落和表面化的繁荣景象与西藏广大民众的实际生活之间所产生了巨大的落差,也影响着西藏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长。西藏文化历史悠久,其深远的内涵作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是作为当今全球文化多样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这份文化遗产的责任而言,相信西藏人首先是责无旁贷的。对这种不加区域、内容及社会范围限制而大肆展开的享乐和利润为唯一目的的娱乐文化所带来后果,从某种程度上是有着鸦片般的精神腐蚀作用的。所以,为了贯彻国家关于保护民族地区文化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三条之“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的规定,应对西藏非本土娱乐文化的大肆蔓延采取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
3、 允许达赖喇嘛及其他海外藏人以私人身份来藏探亲并提供便利通道
“达赖喇嘛是打开西藏问题的钥匙”一说由来已久,本人无意再借诸多国内外西藏问题学者及相关人士的文章连篇累牍地重复这一点,相信一向倡导以“实事求是” 为判断是非标准的中国共产党也曾认识到了这一点,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先生曾提出的“只要不谈独立,什么都可以谈”的具有开门见山的言论中也可以为以上一说加以佐证。暂且不论双方多年来或你来我往或恩恩怨怨的大小琐事,西藏问题本身作为一个问题的存在性是不容质疑的,也是无法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法加以否定的。为此,为体现中国政府在对待此问题上有利于自身国际形象的开明性和主动性,安抚藏内信教僧众单一的宗教需求、结束十万海外藏族同胞长达四十余年的流亡生涯、彻底根除西藏分裂因素、全面根本性地维护统一而应主动允许达赖喇嘛及其他海外藏人以私人身份来藏探亲并提供便利通道,为消除双方顾虑,双方可以协商采取简化入关手续、事先约定和安排探访团成员结构以及行程计划、对行程加以一定限度保密等措施,以这样的合作来代替多年来的仇恨和敌对情绪,相信对中国政府而言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统战成果。
4、 重新审视西藏“新农村建设工程”,保护人民自主生活的权利
国家投入巨资展开的西藏新农村建设工程已然扬锹动工,从常理上看,别人花钱帮你盖房实在是件乐开怀的喜事,但这种类似千篇一律的公社化的集体住宅建设工程而言,暂且不论对群众是否有着实际经济利益,但从运动本身的实施来看,将所有农牧民的房屋集中到类似公路旁的做法,是否意味着在侵犯公民的生活自主权方面是存在着巨大的法律和道德疑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不单单取决于是否集中居住在公路附近,或住在统一格调的房屋内,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居住自主权都被剥夺,即便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也有丧失民心的可能性。
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是体现在无数抽象的单一个体组成的一个大的整体上的,而不是用于展现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一排排拔地而起的新式农村景象。如果这样能真地为广大农牧民带来经济效益和文化的发展,何不在京郊国道或高速公路旁大搞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经济公路化运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一个强大的经济帝国,相信从事经济学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数量不少于一个拉萨市的人口,根据大跃进、公社化等的多年的经济工作经验教训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由此可见此般建设工程的实施还是存在着花瓶宣传目的的,但花钱买面子的项目未必能得到民心,因为你在花钱帮别人盖房子的同时在剥夺着他们的生活自主权。
5、 尊重民族传统文化,切实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保护和发展藏语文的相关法规及条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制订了关于发展藏语文工作的相关条例。但藏语文现状而言,可以用行同虚设来形容该条例。要求在藏汉族干部学习和使用藏语文是其中一条,但实际情况是99%以上的在藏汉族干部连基本的藏语口语都不会说。
举个简单的例子,党中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的各种会议精神的文件,是用藏汉双语的形式传发到各个下级单位上的,但在下传过程中也因许多中下层汉族干部的存在或因不厌其烦的复印工作而导致着藏文版文件的蒸发,这种就连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都被省略掉的方式,对藏语文的发展能起到什么好的作用呢?再从底下往上说,如拉萨中共城关区党委截止2006年的党代表选举票上也无藏文说明,让广大不识半个中文的“翻身农奴”党员都感觉到明显的“党在哪里”的“迷茫感”。
西藏本土人口中藏族是占绝对数量的,但这并不表明使用藏语言的就必定是藏族人。在西藏各地,有许多信奉其他宗教的非藏族西藏人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使用和利用藏语文从事着各自的生活和宗教活动,如百年前来自各地的西藏穆斯林以及尼泊尔裔西藏人等。反之,又有使用藏语文但又信奉苯教、天主教等的本土藏族。
针对以上情况而言,西藏土著民族使用的语言是藏语,但西藏观众面对的五十多个电视节目中只有两个藏语台,其中一个便是安多方言版的。对中小学生而言,涉及藏语文的课程也从原来藏文班的小学藏文版数学和自然课程中只剩下了藏文课本身。本土学生参加全区乃至全国的汉语文作文大赛者比比皆是,针对全区而言的藏语文作文或藏文书法比赛几乎无存。拉萨市各中学压缩藏语文课时的做法也很另人担忧。专业学习藏语文的学生的出路只有两种,一是在家当职业藏文作家,二则是断子绝孙地去出家。反之,一位汉族学生或干部绝对不会因为不懂藏语文而遭到无法择业或无法高就于官位的下场。外面的世界更如此,从大到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和小到杂货铺的牌匾和各种琳琅满目的户外广告上看,就可以看出藏语文的“发展”的现状,藏语文字体或十分细窄和不易看清、或内容不全、或有错字别字、或翻译啼笑皆非、或干脆没有藏文。
以上例子不胜枚举,为从真正意义上保护和发展藏语文,应该从为藏语文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社会条件开始入手,并进行制订新的藏语文发展和保护条例的实施工作,如从藏族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教育、就业、录用公务员、职称或工资级别评定等工作入手,积极为此创造良好的社会机制。强令所有在藏汉族干部必须学习藏语文的确不现实,但部分必须直面藏族群众的汉族基层干部,就很有必要做到“会读、会说、会写”藏语文。
6、 停止部分生态破坏性大的矿业开发项目
作为世界屋脊的西藏生态和气象对全球的影响性是众所周知的,单从保护全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而言,对地球表面毫无节制的肆意挖掘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加强对西藏生态的保护将直接影响到周边乃至全球的生态体系,将这样一个至高无上的高度作为停止部分生态破坏性大的矿业开发项目是足够的。
7、 加强少数职业宗教者的道德修养教育,放宽对宗教单位的行政控制
由于外来人员数量的增加等诸多因素,西藏近几年的确发生过极少数职业宗教者置教规或道德法规于不顾的各种丑恶行经。这样的行为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或监督,反之则采用诸多违背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对西藏各地的宗教场所进行行政控制的行为。为了进一步体现国家对信教自由政策的落实,以及宗教单位或场所的合法自主权,建议放宽对宗教单位的行政控制或各种方式的不合理干预活动。
8、 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教育进行具有系统性的建设
受篇幅限制不再罗列和陈述西藏文化艺术的丰富性和重要性,西藏文化艺术在世界各国的演出所引起的轰动效应足以证明西藏文化艺术在西藏本地是更有市场的,曾经昙花一现的拉萨囊玛厅现象也可证明这一点。西藏目前的确建立了诸如歌舞团、民族艺术团、藏戏团等的官方文艺单位,也有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和藏戏班等民族艺术学习场所,虽然这些为保留和发展民族文化艺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仅凭这些是不够的。在一切市场化的环境中,应为民族文化的市场化做一些工作,如投资建立赢利性的民族文化表演场所,为此项目提供先期投入等等,否则,西藏各地现有的群众艺术馆都难以从变成“小吃城”或电影院的现状中摆脱。就文化艺术的教育工作而言,目前这种简单地开设个艺术学院或藏戏班的举措是完全不够的,就拉萨而言,有着系统性特别强的卡鲁、囊玛及堆谢等宫廷或民间艺术门类,但以上所述的艺术教育体系对这些门类并没有开展过系统化、专业化、长效化的教育工作,因此,数年前的囊玛厅现象的消逝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9、 对区外进藏劳务人员采取宏观数量控制
综上许多影响西藏人切身利益的现状,不加限制地允许大量外来人员进藏是当前藏汉两族发生矛盾的最大的隐患,西藏人需要外来人员补充当地经济,但并不是只有压倒数量的外来人口的进藏才能使西藏人民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只有加以控制地对西藏进行劳务输出才能对双方民族获得长久性的稳定和发展。2007年4月左右的拉萨晚报已经报道了西藏劳务市场供大于求的消息。因此,从维护藏汉民族团结的高度出发,应对来藏劳务人员进行大规模的宏观控制。
10、 为内外西藏人给予与台湾海峡两岸汉人完全一致的政策,认可、支持和鼓励海内外藏人之间的民间往来,停止对海外藏人社会的全面封锁
以下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6年4月发布的一篇关于海峡两岸关系的报道:
为了实现两岸人民正常往来和国家统一,中国政府在提出和平统一主张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措施:
政治方面,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化解敌对情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
军事方面,主动缓和海峡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把福建沿海一些前沿阵地、观察所开辟为经济开发区和旅游点。
经济方面,敞开门户,促进交流,欢迎台商来大陆投资和从事贸易活动,并为之提供优惠条件和法律保障。
其他如人员往来、邮电交通以及科技、文化、体育、学术、新闻等方面,中国政府亦持积极态度,采取了相应措施,鼓励发展两岸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还成立了得到政府授权的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及有关民间团体建立联系,维护两岸人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
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和措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华人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为发展两岸关系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台湾当局近几年也相应调整了对大陆的政策,采取了一些松动措施,诸如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逐步放宽对两岸民间交流交往的限制,扩大间接贸易,开放间接投资,简化两岸同胞通话、通邮、通汇的手续。这些都是有利於相互交往的。近年来,两岸的经济贸易迅速发展,人员住来及各项交流活动不断扩大。一九九三年四月举行的“汪辜会谈”签订了四项协议,迈出了两岸关系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台湾海峡出现了四十余年来前所未有的缓和气氛,这是有利於和平统一的。
言归正传,台湾自古便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印度北部的小城达兰萨拉却不是这样的,相信达兰萨拉从来也没有遇到过主权归属的纠纷,但现居住在以达兰萨拉为主并部分散居在世界各国的国外藏族同胞数量已超过十四万,有一首几十年前流亡印度的藏人编唱的歌中一句“未曾变卖拉萨、未曾购买印度”也充分反映了流亡藏人这种叶落归根的思绪。如果西藏是中国领土,他们自然就是中国侨民,为他们回归祖国和为他们提供与台湾同胞相同的“统战待遇”迫在眉睫。反之,如果否定、变相否定或用避讳的方式躲避他们现实存在的问题,将等同于自我否定对西藏的主权。打破这种对国外藏族同胞与国内亲人间这种处于冰冻状态的隔离政策,将十分有利于中国的统一大业和西藏问题的正确解决。
但目前这种即将退至1978年以前的藏胞政策的实施,将可理解为关闭国外藏胞回归祖国的大门。当然了,中国政府在1978年前的政策和现在面对国际镜头前的措辞也是不尽相同的。从表面上看,近期针对国内外藏胞往来的政策似乎并没有让中国民众感到诧异,但从实际情况看,采取了抬高西藏人出入国门的各种门槛、消除或杜绝内外西藏人的民间艺术往来(拉萨街头禁止出售海外西藏人制作的包括非政治内容在内的文艺节目)、禁止西藏人将子女送到国外(尤其是印度)读书、恫吓西藏人出国将带来停发退休金等后果的各种高压措施和姿态,大有向海外藏人宣布“未完独立大业就不准回家”的号召姿态。所以从民族统一大业的高度出发,应给予对国外西藏人如同台湾同胞般平等的统战政策。同时为解决西藏问题而不遗余力地开展双方民间的各种文化往来,这将会为根本性地解决海外藏人流亡问题奠定坚实的统战道路。
200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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