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专制政权索求“名副其实的自治”,无论怎么妥协和变通都是没有用的。根本的一点在于,你“名副其实的自治”了,它又怎么专制呢?
流亡西藏所要求的“名副其实自治”,也可以表述为“藏人治藏”,而其中的关键,在于治藏的藏人如何产生。目前藏区的政府首脑也是藏人,但是且不说实权是在汉人书记手中,那些藏人首脑的任命都是出自北京,而“名副其实的自治”,则必须是由藏区人民自己来选择掌权人。
人民的选择当然只能通过民主,这就是达赖喇嘛在1992年发表的《西藏未来政体及宪法要旨》中所宣称的,要“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党议会制度”;也是西藏噶厦政府2005年解述“中间道路”时所表达的,“这种区域自治应该是由根据民主程序, 通过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和政府所主导”。但是这显然构成了达兰萨拉和北京之间的根本障碍,北京怎么可能允许在它的专制统治下,出现一个覆盖四分之一国土的民主制度呢?
近年,达兰萨拉为了克服这个障碍,提出另一种说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框架内”实行名副其实的自治。相对以往主张的民主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妥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框架内,至少不会有三权分立和政党议会制的空间。
说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放弃了民主理想,当然没人相信,这种变化应该是达兰萨拉根据现实的可能性,放弃了以往追求的西方民主,但是仍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内”,寻找到由藏区人民自己推举当权者的途径。
许多专制国家的宪法都写得很漂亮,字面上也存在民主程序,如果真能把文字落到实处,实现的民主内容应该不会少。例如中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若是真正按照宪法实行,也可以让人民在相当程度上选择和罢免领导人。而这里的关键,在于宪法必须得到落实。
但是宪法文字从来只是专制者的把戏,不但不会在现实中兑现,还要用一切手段禁止他人履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实从来只能看到相反的情况。而人民代表大会存在几十年来,也从未改变过“表决机器”和“橡皮图章”的实质。
因此,向专制政权索求“名副其实的自治”,无论怎么妥协和变通都是没有用的。根本的一点在于,你“名副其实的自治”了,它又怎么专制呢?
(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任何转载请注明。)
图为流亡藏人画家Tenzin Dhonyoe的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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