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心极度疲惫情况下,我们质问导游:为什么这么安排?一位叫王某的经理竟大声教训我们:到西藏来,就是叫你们肉体下地狱,灵魂上天堂的!
图为游客在导游带领下到西藏藏医学院购买藏药。
向西藏、拉萨旅游局投诉!
(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281606/d56823125.htm )
我们于2007年7月26日与河南省中州国际旅行社签约,组团参加为期十一天的西藏全境游。现就旅游期间该社及所委托的西藏地级旅游社所做的各种违规行为,特投诉如下:
1.该社利用游客无经验,在签合同时避实就虚,就旅游就餐标准、主要景点游览时间等予以敷衍,并将原安排的11人组团游委托为拼团游。
2。 除去往返路程时间,在西藏六天旅游期间,当地导游变换三人住宿更换四次,参观景点10处(每景点游览约1小时),组织购物活动14次(每次约1小时,其中拉萨天珠宝物商场、藏药店、齐圣牛肉特产店反复购物3次),组织全团参加求医、拜佛祈福活动3次(在日喀则一“下宫”景点,在宗教宣传、组织集体跪拜、洒圣水、祈福后,游客被分开,分别和“大师、圣人”相见,这些人以点酥油灯为你祈福为名,强行威逼索要钱财。在这里,每人被敲诈钱款10到500元不等。)
每次组织购物前,导游都要讲:“请大家配合,我们也没办法,这是公司的安排。”一位藏族导游在动员我们下车购物时还说:你们要不下去,少一人购物,我要向公司交60元,请配合!。
如上超时购物、变相强迫购物和诈骗游客钱财的安排及行为,严重冲击了正常的旅游活动(每天7点左右开始活动,晚9点结束,繁多而紧张的购物安排使游客几乎没有一点自由活动的时间。),导致我们身心极度的劳累和疲惫。
3。 就餐、住宿降低标准。在西藏旅游6天,除1天安排住2星级以上标准宾馆以外,其它几天均安排2星级以下标准宾馆居住(在日喀则和林芝,均住部队招待所,没有电话、无法洗澡、饭菜简陋,八一镇早餐,因馒头蒸不出来,每桌十人只有3个馒头。)
4。 8月3日游巴松措景点,依据该点优惠规定,导游持证为团中4位学生购买了半价票,返回退款时,该导游人走机关,经多方联系,仍不退款。(一位叫王某的经理拿着一达门票追到进站口,叫道:看看,这是你们买的全票!)。(后又经多次交涉,在反郑途中对方才发来短信予以承认。)
5。六天西藏全境游,三个导游仅有一人唱了一首歌,全程很少解说,有时语言低俗、服务极差,致使各方游客因抢座位等原因,时时怒目相视、发生口角,矛盾频频发生。特别是29日赴西藏第一天,在大多数人高原反应,身体疲惫不适情况下,早饭吃后,冒雨购物、游大昭寺后,中午不安排吃饭,致使游完布达拉宫已下午五点才吃到当天第二顿饭,在身心极度疲惫情况下,我们质问导游:为什么这么安排?一位叫王某的经理竟大声教训我们:到西藏来,就是叫你们肉体下地狱,灵魂上天堂的!
6。 8月5日,赴林芝旅游前一天晚饭后,为了维权,为了最后两天旅游的顺利,经多方交涉,和几家相关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了谈判,我们要求要按合同安排好吃住、尽量少购物,并对前几天违约事情予以纠正。在场的李经理、王经理等人答应了我们的要求并答应予以适当赔偿。但是,以后两天的旅游依然如故,饭吃不好,住得干警宾馆无电话、热水黄稠不能洗,购物次数更多。
7。 8月4日晨,送我们上车前,和顺阳光旅行社一位叫傅某的经理让一位游客在她写好的单据上签名,让领取每人30元补偿费(欠餐费和补住宿标准费各15元),匆匆签字后,在车上细看复抄件,才发现这是一张证明,证明的最后一行竟写道:本人保证,返回后对本次旅游不再投诉。真没想到,离别西藏前,又给我们开了一个如此荒唐、低级的玩笑!
六天的西藏游结束了,也许是运气不好(据了解有的旅行社接待很好),六天的旅游让我们承受了如此的磨难和不平,为了维护我们的基本权利,我们依法特向贵局提出投诉:
(1.)希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如上投诉,对河南中州国际旅行社及其委托的西藏各旅行社(拉萨旅游总公司 王某、西藏和顺阳光旅行社 傅某、西藏世纪旅行社杨某、西藏尼威国际旅行社等)
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就各种违规行为给我们一个说法。
(2.)依据《河南省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第四条第(四)、(六)、第八条第(2)、(3)条款及相关条款,我们要求给我们每人予以一定的经济赔偿(补偿各项餐、住、旅游不够标准费500元、精神打击补偿费2000元)。
西藏的山水是美的,西藏的旅游前景是美好的,我们衷心地希望:联合起来,依法维权,涤荡布达拉宫下的旅游阴影,共同开创西藏旅游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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