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双手合十的喇嘛竟然张开了双手,手中多了一颗闪闪发光的糖果。这一幕出现在“藏秘庵枇杷润喉糖”的外包装上。
西藏画家嘎德的油画《路边的放生羊》,于1993年创作完成,乃画家的代表作之一。表现了西藏僧人在路边解救将被屠宰的羊羔,传达了佛教普爱众生、看重轮回的思想,具有浓郁的西藏风格,曾多次在国内外大型画展中展出。
可是,这幅画最近被发现修改成了这样:原本双手合十的喇嘛竟然张开了双手,手中多了一颗闪闪发光的糖果。这一幕出现在“藏秘庵枇杷润喉糖”的外包装上。8月1日,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孙倩诉被告福建省晋江市浪漫鱼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7-11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要求润喉糖停止生产,赔偿著作权使用费100万元。
原告孙倩诉称与画家嘎德签订协议,以信托方式管理油画《路边的放生羊》的著作权。在被告福建浪漫鱼公司生产的润喉糖上,擅自使用了涉案藏画,并进行了歪曲、修改,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权。如将画作截取,将西藏僧侣合十的双手打开,改为手捧糖果。该行为侵犯了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二被告7-11(seven-eleven)公司销售了涉案侵权物依法亦应承担责任。
庭审中,被告福建浪漫鱼公司辩称,第一,通过信托形式管理的财产只能是财产权,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原告不能以信托方式获得授权。第二,该包装图案我公司是委托第三人创作的,并且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与原告作品相比在服饰、颜色及图案上均不同。第三,该枇杷糖的销售数量和获利没有原告诉称得那么大,产品获利和因产品包装的获利是不同概念。此外,此包装的枇杷糖已经停止了生产和销售,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被告7-11公司辩称,他们的商品交易渠道是合法的,对所有商品的所有知识产权进行审查是不可能和合理的。目前公司已经停止了销售,不同意赔偿。
对于涉案枇杷糖停止成产这一点,原告持不同意见并指出,目前在北京市屈臣氏、华堂等超市侵权枇杷糖仍在销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而西藏画家嘎德已表示支持原告,虽然尚无更进一步的介入,但这一侵权案例正如一位藏人维权人士所言:将会在内地、在藏区知识产权与维权的路上“发出其非同寻常的声音”,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本文编选于中国食品产业网 、新京报等,并有所补充)
图1为原画《路边的放生羊》。
图2、图3为藏秘庵枇杷润喉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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